“首都之窗”网站音讯,为优化完善通州区城市基础设施建造费征收管理工作,通州区税务局代为起草了《关于修正〈通州区城市基础设施建造费征收方法〉的告诉(征求意见稿)》,对《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州区城市基础设施建造费征收方法(暂行)的告诉》(通政发〔2012〕16号)进行修订,并面向社会揭露征求意见。
依据已批复的《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文本中总则第2条区位及规划规模,城市副中心“规划规模为原通州新城规划建造区,西至与朝阳区之间的规划美化隔离带,东至规划东部开展带联络线,北至现状潞苑北大街,南至现状京哈高速公路,东西宽约12公里,南北长约13公里,总用地面积约155平方公里”,“通州新城城区”的表述已不运用。《告诉》修正了征收规模的表述,将“通州新城城区”的表述修正为“北京城市副中心”,并增加了四至规模。
《告诉》从头标准了城市基础设施建造费的征收管理程序,清晰了缴费时限、各环节各部门的详细责任,缴费人需处理的手续等内容。
《告诉》的施行,将进一步标准我区城市基础设施建造费征收管理工作,便利企业及时得到缴费提示,保证后续及时足额完结缴费。
关于对《关于修正〈通州区城市基础设施建造费征收方法〉的告诉(征求意见稿)》揭露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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